内蒙古医学院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第六章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二十四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认真负责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学年(段)内无一人受处分。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年内班级学生补考率或重修率较低。
4、班级活动丰富多彩,效果突出。
5、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生活习惯,无卫生不合格宿舍。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班级事迹及工作档案材料齐全。’
第二十五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由院(部)组织各班级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对一学年(段)采的班级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民主产生候选对象。
2、各党总支(分党委)对本单位的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进行审核,经确认后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级先进班集体从当年度的院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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