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内蒙古医学院“十杰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大树立和宣传我院青年人才和青年先进典型的力度,在广大内医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人才的风气,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在内蒙古医学院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健康成长,学院团委决定在我院开展第三届内蒙古医学院“十杰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报评选内蒙古医学院“十杰青年”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内蒙古医学院发展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内蒙古医学院范围内18周岁至40周岁的青年教职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一)国家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二)荣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三)国家级、行业或自治区举办的业务、技能中获得三等以上奖项者。
(四)在教学、科研、医疗岗位上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者。
(五)在指导大学生进行科技学术创新方面做出重大贡献或在“三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六)在加强党团建设、党务、政务工作以及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七)在其他方面对国家、人民和学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步骤
1、人选推报
推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单位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学院团委。
2、确定候选人资格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选委员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
3、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候选人个人简历、事迹概况、获奖情况审议确定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选委员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4、投票评选
全院师生员工根据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候选人得票数评选出第三届内蒙古医学院“十杰青年”。
5、表彰奖励
学院团委将于五·四期间对第三届内蒙古医学院“十杰青年”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分团委要严格把握推报人选的条件。按照本次评选活动评选条件要求,在进行充分酝酿、协商和把关的基础上,由下而上逐级申报。
2、各团总支、分团委要认真履行推报程序和手续。要对推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认真填写申报表(附后),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并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3、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也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自荐。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请各单位按时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200字的事迹简介一式18份、工作和生活照各1张上报学院团委。
附件:1、第三届内蒙古医学院“十杰青年”评选委员会名单
2、第三届内蒙古医学院“十杰青年”评选申报表
主题词:十杰青年 评选 通知
抄 送:自治区团委、学校党政领导
共青团内蒙古医学院委员会 2006年4月3日印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