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内蒙古医学院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第八届“文明大学生”的通知
各团总支、分团委:
近年来,在我校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团员青年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学习、立志成才,在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方面做出了贡献。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续发扬我校的光荣传统。学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第八届“文明大学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1、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籍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道德品质高尚,身体素质良好,智育素质测评在本单位前1/5以内,素质综合测评在本单位前1/10之内,且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称号。
(3)在学校和自治区及以上各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和奖励较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3、“文明大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特别是在树创文明新风、见义勇为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
(3)德育素质测评成绩位于本单位同学的前1/3,智育素质测评成绩位于本单位同学的前1/2,是团员者必须是本年度团员定格为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4、此项活动2005级学生不参与评定。
二、评选办法
1、“十佳大学生”和“文明大学生”由团支部推荐,团总支分别确定2—4名候选人,经各单位团员大会民主选举各1—2名,参加校内评选。
2、“十佳大学生”、“文明大学生”经校团委全委会进行评议确定。
3、确定的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生动,内容详实,字数在500字以内,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材料、各类表彰证书复印件、候选人登记表、照片(4寸蓝底数码照片1张)各1份。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此次活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力求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2、各单位须按评选办法和程序组织好推荐、评选、上报工作,杜绝走过场,一经发现未按要求组织评选,将取消该总支评选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3、各单位务必于4月12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情况上报学校团委,过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附表:1、“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文明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内蒙古医学院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学生 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抄 报:自治区教育厅学工处、自治区团委学校部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