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内蒙古医学院第十二届“十佳大学生”、
第七届“文明大学生”的表彰决定
各团总支(分团委)、团工委:
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按照自治区团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校团委带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我院建设与发展的伟大实践,在推动共青团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为广大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和广阔的舞台。在这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不断创新,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集中体现了我院良好的学风、校风建设。
为表彰先进,鼓励和激发全校团员青年继续发扬我校“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光荣传统,不断地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学校团委决定授予李峰等十人“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孙晔晗等十四人“文明大学生”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学院团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以这项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励,积极进取,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
学院团委号召全院各级团员青年以实际行动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全面挖掘和树立自己的榜样,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以饱满的热情和必胜的信心在今后的各项事业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1、“十佳大学生”名单
2、“文明大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