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团发〔2005〕5号

    

关于开展2004-200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内教学工字〔2005〕1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04-200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活动。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我院2005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其中2004级新生不参评。
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1、优秀毕业生:临床医学部23名,药学院5名,中蒙医学院8名,护理学院2名,研究生学院6名。
2、三好学生:基础医学院19名,临床医学部16名,药学院7名,中蒙医学院10名,护理学院4名,研究生学院4名,成教学院3名。
3、优秀学生干部:基础医学院17名,临床医学部15名,药学院6名,中蒙医学院9名,护理学院4名,研究生学院4名,成教学院3名。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讲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创业。
2、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三分之一以内。
5、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专科毕业生累计获得二次以上(含二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二)三好学生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讲文明礼貌,遵守国家纪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讲文明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优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3、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获得本学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在院部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主要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团总支承担。
2、自治区“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3、各院部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不得突破推荐名额。
4、临床医学部负责在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学习(实习)的普通本专科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基础医学院负责2002级和2003级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2002级和2003级研究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5、对在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命名为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6、各院部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和花名册,并于2005年3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以软盘形式报送学院学生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注:本文件电子版在学生处网页“团学文件”栏目

 

 

 

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处

200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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