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开展的一项面向在校大学生的素质教育项目,这一计划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服务青年、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高校共青团工作走上系统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标志。也是高校共青团面向新世纪开发青年人力资源的重大课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适应我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校团委特制定《内蒙古医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并推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中心,领导协调全校的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学校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主管共青团工作的学校领导任主任,由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部)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3、各学院(部)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分部、主管共青团的院(部)领导任主任,由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共同组成,负责本单位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办公室设在团总支(分团委)。
4、各学生团支部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小组,团支部书记任组长,由党小组组长、班长、团支部委员和部分奖学金评定小组同学共同组成,负责本支部学生《证书》的记录、评议和认证工作。
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1、《证书》适用于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用于记载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的重要经历及取得的主要成绩,不包括课堂科学实验成绩。《证书》可作为学生评优和综合测评的依据,并可用于学生毕业求职。
2、《证书》所列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内容共分六个栏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栏主要记载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栏主要记载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它经历。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
“技能培训及其它”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也可在这一栏里填写。
3、《证书》主要记载学生的经历和客观表现,一般不作主观评价。所参加的活动需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所获奖励需注明名称和级别,所发表文章需注明报刊名称及日期。六个栏目可能有交叉的内容,填写时应看活动具体侧重那个方向选择适当栏目。学生如确有重要经历在上表空格内无法写下,可填于证书“备注”页中,学生参加活动如获得校外认证,也可附于本证书内。没有第五学年的,在《证书》该处统一加盖“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空白章”。
4、每学年初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同时,由学生本人根据证书的要求,结合奖学金评定学年总结,挑选本人一学年在素质拓展方面最重要的经历和表现(一般每一栏每学年所填不超过8条)草拟一份填入证书的内容初稿,并于规定截止日期前登陆校园网《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系统》本支部页面,输入内容初稿;此后为一周左右的本支部内部网上公示、评议、修改时间;团支部认证工作小组于评议阶段结束时对各同学记录加密管理、召集支部团员大会或扩大会议(可邀请学院(部)认证分部或校认证中心相关人员参加)对各同学拟填写内容逐条进行核实;遇有不易确定事宜,报学院(部)认证分部研究决定,如有修改,由认证工作小组同学在认证系统中操作执行;团支部认证工作小组在确定记录内容后,由学院(部)认证分部对记录进行审核,确定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打印;团支部书记签字认证,学院(部)加盖认证章(学院(部)认证章由学校按全区统一规格制作);校认证中心对《证书》进行抽查。
5、证书由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统一格式、统一印刷,为便于管理,每本证书设定一个全国唯一编码。编码格式为:**—*****—*******,第一组数字为内蒙古代码,第二组数字为学校代码,第三组数字为该学生学号。
6、《证书》由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统一发放管理,平时由学院(部)认证分部统一保管,一般在新生入校时发放;学校认证中心在学生毕业前对《证书》进行最后认证,并发给学生使用,学生不得私自对已认证内容进行涂改。
三、本细则自2005年1月19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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