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院)、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了安排好二00六年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工处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和内医院发〔2002〕104号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医学院学工委2006年工作要点和团委(学生处)2006年工作要点,决定继续向全院各部门征设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申报固定岗位要求:
1、用工单位申报的岗位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冲突;
2、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3、不能替代院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望各用工部门在设立岗位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申报岗位数额、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并务必于2006年5月25日前报学工委办公室(学工处),学工委办公室(学工处)在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勤工助学岗位的规划、组织、协调、审定工作,在确立岗位数额和劳酬后,学生处将通过校园网、海报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学生处将确定的岗位人员,备案后推荐到用工部门,由用工部门负责人员的管理、备案、考评。
特此通知
主题词: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 通知
抄 送:学院领导、助理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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