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团学发[2006] 41号


关于对刘艳波等同学见义勇为的表彰决定

    正在全党全国如火如荼开展八荣八耻的学习活动时,我院发生了一件见义勇为的感人事件。
    2006年7月8日,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七班黄晓娟同学在学校主楼前复习考试科目时,突然间被一中年男子将放在身边的手机抢走。该男子试图逃跑,闻讯赶来的基础医学院2003级刘艳波等同学紧追不舍,之后将歹徒围堵在我院家属区五号楼一单元,与此同时正在办公室加班的基础医学院2004级团总支副书记金振华老师闻讯赶来,为避免学生受伤害,一方面组织学生围住五号楼一单元辨认抢手机的歹徒;同时给保卫处孙林老师和110打电话报案。歹徒见情况不好,试图乔装后逃脱,被我院师生识破。与狡猾的歹徒进行周旋,待警察到来时最终使其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
    虽然此次追赶歹徒的事迹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我院师生在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的进程中积极响应,努力实践。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此次事迹激励着我们无所畏惧恶势力。以上这些同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精神和热情不仅体现了当代大学生见义勇为的高尚品格,而且也反映了当代大学生敢于和勇于与坏风气、恶势力作斗争的可贵精神。号召全校同学向他们学习见义勇为,不畏坏风气、恶势力的精神。
    在此我校决定对以下同学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全校通报表扬:
        刘艳波,男,基础医学院2003级临床八班学生;
        李玉惠,女,基础医学院2003级临床八班学生;
        史国强,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法医班学生;
        郝宝平,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一班学生;
        范磊狮,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二班学生;
        李 燕,女,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六班学生;
        陆 敏,女,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六班学生;
        李 健,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七班学生;
        康 飞,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七班学生;
        李玉升,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七班学生;
        王耀慧,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七班学生;
        霍勇翔,男,基础医学院2004级临床七班学生。

    对以上同学给予物质奖励,并授予优秀团员的荣誉称号。

 
 

内蒙古医学院
团委(学生处)

200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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