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团学发[2006] 29号


通 知

各团总支:
    根据内医团发[2006]15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好艺术节、社团节的各项工作,现做如下要求:
    1、要按照活动方案的时间安排,将艺术节、社团节每项活动按时完成,如果有时间变动,及时与校团委沟通。
    2、已完成的活动项目,各单位要将活动资料、图片整理上报校团委宣传部,团委(学生处)网络维护与更新的具体负责人,并将活动结果上报校团委办公室。
    3、校团委将预留一块宣传橱窗作为各单位社团活动的宣传阵地,各单位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内蒙古医学院
团委(学生处)

2006年5月31日

 

 

内蒙古医学院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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