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团学发[2006] 23号


临床医学各专业学生课间教学医院安排方案

    为了更好地适应临床教学两段式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根据近年来临床医学各专业学生课间教学医院安排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抽签确定,局部调整。
    3、由学生处牵头,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安排方案和程序
    (一)方案
    1、根据教学医院的实际,以学生个人为单位进行抽签来确定教学医院。为了便于学生管理,抽签结束学校可以适当对主要学生干部进行调整(各课间教学医院都应有学生干部和党员)。
    2、局部调整应具备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局部调整:
    (1)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2)高野博纪念艺术团主要团员;
    (3)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重大赛事的主力运动员;
    (4)参加学校重大活动者(如校庆等);
    (5)其他特殊情况者(如身体健康状况等)。
    3、英语零起点、日语、俄语的学生,相对集中安排。
    (二)程序
    1、动员。由二级学院负责动员。
    2、确定预留人员。各单位提出预留人员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3、抽签。由学生处牵头,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4、适当调整。二级学院提出调整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5、公示。由二级学院公示。
    6、公布名单。由学生处负责公布。
    三、实施部门
    1、安排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设有举报电话:0471—6636930、6637151、6636929。
    2、符合局部调整条件的学生名单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调查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有效。
    3、本方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学院
学生处(团委)

200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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