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我校贫困生、特别是新生中贫困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使他们尽可能享受到这一国家优惠政策,现就我校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申请贷款人的行为表现: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者;
3、学习态度认真,成绩合格,当年无补考记录(一年级学生除外);
4、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
5、品行良好、诚实守信,承诺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二)申请贷款人的家庭经济条件(符合下列条例之一):
1、孤儿,其他亲属无资助能力;
2、单亲,且无固定收入;
3、父母一方常年卧病,需长期住院治疗;
4、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不足以支付学费;
5、父母均下岗,且无固定收入;
6、家庭所在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二、贫困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学生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及近期一寸彩照三张;
2、见证人(导师、指导老师或班主任)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学生父母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据的贫困证明一份或学生父母所在地出据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一份;
4、内蒙古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
5、授权书一式三份;
6、农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7、学生助学贷款家长确认函一份,要求家长以信函方式寄到各年级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助学贷款确认函”,该函件不要启封。
三、具体要求及说明
1、上述材料必须统一用A4纸张;
2、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楚,能够辨认出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上标有“国家助学贷款专用”字样;
3、生活费贷款申请方式有两种:1000元/年或2000元/年,最高额为2000元/年,贷款总额最高为6000元/年。
请各学院(部)以年级为单位,严格审核申贷学生资格条件,并于2005年10月10日之前将申请贷款贫困生的有关情况以软盘形式报学工处。申请贷款贫困生有关情况样表请带软盘到学工处拷取。
附:1、内蒙古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内蒙古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 学生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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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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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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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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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学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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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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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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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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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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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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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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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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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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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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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申请贷款金额 |
学 费:
( ) 住宿费:
生活费: |
申请贷款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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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贷款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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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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