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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开展2008—2009年共青团课题申报工作

    近日,自治区团委转发了团中央《关于共青团组织开展2008—2009年度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研究工作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课题申报。
    我校团委接到“通知”后,及时召集各院(部)团总支(学工办)负责人布置工作,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条件、课题指南和课题立项申请书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经过三天时间,已经收到六个课题的立项申请书,并已报送自治区团委进行初审。按照“通知”规定,初审通过的将报送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公室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课题,将被立项为团中央委托研究课题或规划研究课题,并拨付相应经费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一年。
    据悉,我校申报的六个课题有四个通过了自治区团委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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